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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地铁内摸邻座大爷身体,法律责任引发关注

2024-08-16

8月14日,浙江杭州。有网友爆料一名女乘客在地铁6号线内多次摸大爷隐私部位,大爷随后起身进行训斥。

视频显示,女子伸手触摸邻座大爷的隐私部位,并说“让我摸一下”。

期间女子还不停进行言语骚扰,女子还趁大爷转身离开时再次伸手偷摸大爷屁股。

之后女子更是在车厢内大喊大叫,据目击者称,女子完全无视地铁工作人员劝阻。

拍摄者臧先生讲述,当时她上车的时候就觉得跟其他人很不一样,肢体动作会比较夸张,打电话很大声,吸引自己看过去了,就看到其对大爷进行了肢体上的接触。大爷制止后起身,转身后她又对大爷进行肢体上的侵犯,摸屁股什么的。周边一排人都跑了,自己也很害怕,最后大爷训斥了其几句后就下车了。

有网友怀疑视频中骚扰大爷的是否是女子,知情人回应:其声音会比较接近女性,并且有同小区的人说“她”是女性。

杭州地铁客服工作人员对此回应,之后遇到可以电话联系地铁方,让工作人员上车查看。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头条号作者“安律说法”@安律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如果女子精神上存在问题 也需要承担责任!

1、乘客的行为属于性骚扰!

《民法典》第1010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女子违背大爷的意愿触摸大爷的隐私部位,对大爷而言属于性骚扰,大爷依法可以要求“女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包括赔礼道歉、甚至于赔偿损失。

2、乘客的行为还属于猥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10日拘留。

这里的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违背他人意愿,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应当注意的是,猥亵中不区分行为人和受害人的性别、年龄,原则上来说,男性与女性之间、男性与男性之间,女性与男性、女性与女性之间均可能构成猥亵,孩子可以作为受害对象, 老人亦可作为受害对象。

3、乘客如果精神上存在问题,也不是完全没有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可见只有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实施违法行为时才可以完全免责。

具体到本案,从女子能够单独地铁、以及视频女子的状态来看,女子大概率不是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

而即便是,也只能免除治安处罚,不能免除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零度时评综合鲁中晨报、头条号作者@安律说法

责任编辑:弈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