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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出售墓地为名诈骗他人10万余元获刑

2024-08-14

为去世的亲人买墓地是一件严肃的事,买卖墓地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但有人却无视法律,以出售墓地为名实施诈骗。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出售墓地为由骗取他人钱款的案件,被告人吾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吾某正值壮年,但终日无所事事,还妄想快速赚大钱,在赚钱心切的心理驱使下,吾某想到了快速赚钱的“金点子”,他觉得出售墓地是一个不需要任何成本的好买卖。吾某明知自己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买卖墓地相关手续,却逢人就说自己手头有位置绝佳的墓地出售,价格优惠,很快就有人找上门来买墓地。2021年7月至2024年1月期间,吾某以出售墓地为借口,先后骗取古某等21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吾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隐瞒真实情况,以出售墓地为名,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决被告人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作者:周毓丽 古丽排热扎提·托合提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弈秋